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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改期试点"联网监管模式"的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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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初,根据国务委员吴仪同志关于"对加工贸易IT企业监管模式要创新"的批示和领导的要求,深圳海关开始对加工贸易监管制度的改革进行调查研究和探索,拟订了改期方案,经总署批准后于2000年初在鸿富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联网监管"为模式进行改革试点。 采用"联网监管模式",主要是根据海关对加工贸易保税监管的实质---保税货物必须100%同口,否则必须在办理完有关海关手续后再行内销,结转深加工的特点,对加工贸易企业全面取消合同备案,手工操作的模式,实 行以核定实际生产能力为基础的"周转量电子底账"管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续,实现海关对加工贸易进口保税货物的全程有效监管。 加工贸易监管改革试点"联网监管模式"的大致流程为:海关以企业为单元设立"电子账册",取代原来纸质的《登记手册》,对进出口报关数据进行自动核注 。企业直接从内部计算机管理系统中生成电子数据,以EDI申报方式,通过"数据交换平台"向外经贸主管部门和海关发送报文申请,外经贸主管部门和海关通过计算机网络向企业反馈审核结果 。企业凭以正式组织料件进口,生产和成品出口,并按期出计算机采集数据向海关报核,具体运作环节如下: (一)企业进口料件和生产成品分段备案,料件进口时不需事先办理成品备案手续,海关根据企业实际生产能力 ,生产周期,库存(容)量等情况, 核定出允许企业进口料件在国内的最高存储量,并根据生产成品出口情况在上述料件储存量循环补充进口料件。 (二)货物实际进出口时,海关计算机对企业发送的电子报关单进行审核后自动生成转关早报单数据,向口岸海关发送。进口时由口岸海关办理通道直通式快速转关手续,主管海关结合装卸货环节办理查验放行手续 ;出口时,由主管海关查验后施封监管至口岸海关办理放行手续。 (三)企业办理核销手续时,结合成本结算环节,,由计算机自动从其管理系统中提取规定时间段内的相关数据,以电子报文的方式向海关发送报核申请,海关计算机管理系统自动核对企业申报的数据与海关"电子底账"是否相符,相符的,计算机自动提示审核通过信息不相符或超出海关设定风险参数的,计算机向报核审核部门发出转人工审核的提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