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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典型”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3年4月22日上午,市经贸局召开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会议。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一旦出现“非典型”情况,除应及时与医院联系外,还应及时上报市卫生局直控中心等相关部门(附相关人员电话),并按有关要求做好隔离工作。
本协会向各会员单位建议:
1、对宿舍、厂房、食堂、最好能用消毒水全面清洁。
2、请医院开出中药,煲水给员工饮用。
3、有可能的话,全厂进行一次体检,或量体温。
4、对厂房内空气无法对流的厂家,建议员工带口罩上班。
5、员工有感冒现象的立即送医院,并请医院来本厂协调处理。
6、“五一”节期间,厂里应按排值班人员,并向员工宣讲出现情况应如何应对。
总之,希望各会员单位能积极预防,杜绝疫情,为我市夺取“非典型”防治工作的全面胜利做好扎实工作。
附件:
相关部门人员电话
深圳市经贸局办公室
82099691
深圳市经贸局产业规划处
82099852
深圳市工商领域协会办公室
82104173
深圳市经贸局贸易市场处
82104335
深圳市卫生局直控中心
25531458
深圳市加工贸易企业协会
82966796
盛
斌(局长)
82099025、13902979238
王
兵(副局长)
82099337、13802708632
秦群力(副局长)
82099460、13802708551
蔡子翎(规划处处长)
82104216、13802207236
吴永青(市场处副处长)
82099484、13902985086
肖葵葵(协会办主任)
82104173、13662668145
唐晓燕(规划处副处长)
82104378、13510011326
刘毅刚(规划处)
82104406、13005489491
张
慧(规划处)
82104211、13302311022
罗少玲(协会办)
82099852、13662633455
黄汉新(市加贸协会秘书长)
13902315129
陈
磊(市加贸协会会员部部长)
82966719、13600426716
强制性产品认证5月1日起实施
无“3C”认证不能生产销售
从今年5月1日起,我国列入《第一批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的19大类132种产品将实行强制性认证,未经认证,这些产品将不准生产、进口和在市场上销售。
据了解,列入《第一批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中的19大类132种产品包括电线电缆、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低压电器、小功率电动机、电动工具、电焊机、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照明设备、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机动车轮胎、医疗器械等等。
据统计,我市有3000多家加工企业的进口料件涉及强制性产品认证,而目前深圳地区仅有809家加工企业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简称“CQC”)深圳分中心申请了强制性产品认证,近200家企业获得了CQC颁发的认证证书。一旦5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3C”认证后,没有申请的企业将面临生产原料无法进口从而影响加工生产的困境。本协会呼吁有关企业要及早到CQC申请,以免耽误企业正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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