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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外商投资自理报关企业及报关员办理

海关注册、变更、异地报关备案、年审的办事指南

    一、自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

   (一)办理自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手续需交验以下资料:

    1、《自理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

    2、《企业情况登记表》和《企业管理人员登记表》;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批准企业成立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共保税仓库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监管仓库登记证书》(经营公共保税仓、出口监管仓的企业提供);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术监督局领取);

    6、《税务登记证书》(国税)原件及复印件;

    7、报关专用章印模;

    8、本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

    9、与进出口有关的帐簿设置情况(包括固定资产、存货、销售等科目的总帐及明细帐);

    10、财务机构负责人或主管人员名单;

11、保证缴纳税费的保证书(保证书需经保证单位法人签章认可,并提供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公司章程等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已办理海关注册登记的报关单位,需变更法人代表、地址、纳税识别号、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企业名称等,应交验以下资料:

1、《报关单位更改申请书》;

2、《企业情况登记表》;

3、《企业管理人员登记表》(变更法人代表或总经理时提供);

4、已变更的《营业执照》及《变更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已变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原《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7、新的“报关专用章”印模(变更企业名称时提供)。

   (三)申请海关年审的报关单位及其报关员,须交验如下资料:

1、《海关注册登记企业年审报告书(适用非外商投资企业)》;

 2、《报关员年审报告书》及全部报关员证件(有报关员的企业提供);

     3、《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

     4、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经年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四)自理报关单位申请到外关区异地报关备案的,需递交以下资料:

    1、《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自理报关备案申请书》一式两联;

    3、报关专用章印模;

    4、《企业情况登记表》;

    5、异地报关备案联系单(主管海关关封,“两惠”地区“三资企业”提供)。

    二、异地报关企业备案

   (一) 外关区企业先到注册海关办理异地报关备案手续,再需凭其注册海关的关封到我关办理。关封内提供的资料应包括以下文件:

    1、《企业情况登记表》;

    2、《自理报关备案申请书》一式两份;

    3、报关单位“报关专用章“印模;

    4、《企业类别通报单》;

    5、已年审的《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二)异地报关备案的自理报关企业,不参加备案地海关的年审,如需继续在备案地海关报关,持备案地海关签发的《报关备案证明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延期手续(需先在注册地海关办理当年度的年审)。

  (三)异地报关备案变更包括法人代表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地址变更等等(变更注册号的按异地报关备案程序重新办理)。异地报关备案变更需凭注册海关出具的关封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关封内必须有如下资料:

1、《企业情况登记表》;

2、已变更的《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3、报关专用章印模(变更企业名称的须提供);

4、原《报关备案证明书》。

三、报关员注册

申请报关员注册登记的人员,必须先考取《报关员资格证书》。《报关员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即在考取《报关员资格证书》三年内办理注册登记,否则《资格证》自动作废。

   (一)报关员注册登记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关员注册申请表》及〈〈报关员情况登记表〉〉;

2、所属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关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与所属企业签订有关的《劳动用工合同》或企业人事证明(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6、大1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片两张;

7、缴纳《报关员卡》(IC卡)工本费(人民币150元)收据。

  (二)已办理注册登记的报关员转换用工单位时,须经双方单位同意(双方单位盖章及负责人签字)并持下列资料到海关办理报关员异动手续:

1、《报关员注册申请表》及《报关员情况登记表》;

2、《报关员异动申请书》;

3、调入单位的《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的《报关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与调入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用工合同》或人事证明(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原《报关员证》及《报关员卡》(IC卡);

8、大1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片两张;

9、缴纳《报关员卡》(IC卡)工本费(人民币150元)收据。

(以上内容如有变更,以海关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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