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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机制重大改革出台后

深圳企业有得有失算细账

 

    备受关注的出口退税改革方案迅速推出,出口退税率的整体下调,加上出口退税机制的根本性变革,使长期以来存在的出口退税拖欠问题得到了合理解决。新机制实施后,深圳的外贸出口将受益几何?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又会给深圳企业带来怎样的挑战?

    根据刚刚出台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2004年1月1日起将降低一般性出口产品退税率,按现行出口结构,出口退税率的平均水平约降低3个百分点。业内人士认为,这种调整将对深圳企业带来较大影响。

退税率下调减少退税数十亿

    结合深圳市出口产品结构分析,受波及的领域主要在两方面:一是现在执行17%退税率的产品,如机电产品、服装、棉纺织品等。退税率下调4个百分点;另一种是现在执行15%退税率的产品,如钢材及其制品、小五金、塑胶制品、玩具、钟表,皮革制品、旅行用品及箱包等,退税率下调2个百分点。我市外贸出口中加工 贸易比重高、附加值高的产品不多,一般类型的机电产品和服装、轻工业类产品所占的比重较大,而这几类商品的退税率分别下调了4%和2%,并且以下降4个百分点的居多,其中,钟表、玩具、机电产品属于我市颇具代表性的出口产品。据初步测算,受出口退税率下调因素影响,深圳将每年减少退税额数十亿元。

外贸出口可能激增

    业内预计,目前已是企业享受现有较高退税率的最后三个月,受政策刺激,企业会在年底前加快产品出口速度,使明年初的部分出口额提前实现,从而使全市外贸出口出现较大幅度的上扬。另一方面,这种增长也会相应增加2003年的出口退税批标基数,有利于新的出口退税政策在明年的顺利实施。对企业而言,退税率的下调,将促使企业对生产成本进行全面调整,如降低采购价格,提高销售价格,向上下游分流,新增成本;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减少费用,降低企业生产运营成本,从企业内部消化退税率下调带来的成本增长。

生产型企业出口不再零税负

    生产型企业的出口,尤其是“大进大出”的生产型企业,受此次出口退税率的结构性调整影响,将不再享有目前的“零税负”待遇,“免抵退”税之后,仍将要缴纳一定的税款。业内认为,这将是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给生产型企业带来的最大变化,深圳大部分生产型企业都将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我市出口的第一大户鸿富锦也在受波及之列。

    所谓“大进大出”型企业,是指原材料全部或者大部分来自境外,内地采购的原材料较少,产品则很少或者没有销往内地,按照以往的出口退税水平,经过“免抵退”税之后,这样的企业一般保持零税负水平,但是,随着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如果产品的退税率下降4个百分点,退税额也将大幅减少,企业税负水平相应上升,据测算,受此影响,全市出口退税额预行会减少10亿元左右。

外贸企业需调整出口结构

    这次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中,最受地方政府关注的,是“以2003年出口退税实退指标为基数,对超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别中央和地方按75:25的比例共同负担”。预计深圳地方财政每年将因此增加支出数亿元,其中大部分用于一般外贸企业从外地采购,本地出的产品。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由于各地政府财政实力不一,政策导向不同,随着深圳市明确执行中央有关政策,积极支持外贸出口,极有可能出现一种新的出口导向:外地采购、本地出口的产品大幅度增长,外地产品大量流向深圳出口,导致本地财政不堪重负,针对这种情况,有关部门目前正积极研究对策,防止出现这种情况。业内人士认为,针对有可能出现的一些调整性政策,外贸个业应该提前准备,调整出口结构,加大对本地货物的采购量,或者积极推行代理制,使从外地采购的货物在当地实现出口退税。

                                                 摘自10月16日《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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