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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学习与研讨班
邀 请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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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该法对广大企业(包括部分事业单位)的用人将产生重大影响;对企业人力资源现有管理方式、企业用工成本与用工模式等,将带来全方位的深远改变。为使企业既从总体上把握《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意图,又侧重掌握该法的要点,深圳市加工贸易企业协会拟于本月举办《劳动合同法》学习与研讨班。
本学习、研讨班将特邀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官员、深圳市律师协会资深劳动事务律师为大家授课。既较系统地、全面地为大家阐释法律条文,又以案说法,现场答疑、解惑。参会企业经理、厂长、人事负责人相聚一起,可就劳动合同方面的共性难题进行探讨、相互交流、借鉴各自企业的好经验、好办法。相信本次学习与研讨班能提升您所在企业在《劳动合同法》下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本学习、研讨班的具体时间、地点、费用如下:
一、时间:2007年10月30日(星期二)-10月31日(星期三)(二天一晚)
二、地点:龙岗区南澳镇水头沙海滨(深圳对外经济贸易服务南澳培训中心)
三、费用:680元/人(食宿费、租车费、资料费、场地费等)
四、电话:82966795 13556822198 (侯生)
82966719 21337272(陈生)
深圳市加工贸易企业协会
二00七年十月十二日
报
名 回 执 (请回传:82966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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