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中文English
  • 网站首页
    • 您好!欢迎光临深圳市加工贸易企业协会网站。
  • 关于我们
    • 领导班子
    • 协会简介
    • 协会结构
    • 协会章程
    • SMT专委会
    • 机动车零配件专委会
    • 邮轮游艇专委会
    • 循环再利用专业委员会
    • 深圳市汽车电子产业公共技术服务中心
  • 协会概念
    • 服务范围
    • 组成成员
    • 会费标准
    • 申请入会
  • 协会动态
    • 通知公告
    • 近期活动
    • 近期新闻
  • 活动图片
  • 刊物介绍
    • 协会简讯
    • 简讯
    • 机专简讯
    • 邮轮简讯
    • 快报
  • 政府政策
    • 商务部
    • 海关
    • 外管
    • 商检
    • 劳动和社会保障
    • 税务
    • 财政
    • 机动车零配件
    • 产业信息
    • 邮轮游艇
  • 协会之窗
    • 政府之窗
    • 会员之窗
  • 联系我们
    • 在线留言
    • 留言列表
    •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搜索
每周一帖:昆明招商会

政府政策

  • 商务部
  • 海关
  • 外管
  • 商检
  • 劳动和社会保障
  • 税务
  • 财政
  • 机动车零配件
  • 产业信息
  • 邮轮游艇
更多>>

通知公告

  • [01-29]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战略性…
  • [01-29]关于举办2016年航天航空、…
  • [01-08]关于开展2015年度深圳市电…
  • [01-07]关于开展2015年下半年南山…
  • [01-07]关于开展单位信息完善确认工作…
  • [01-07]关于征集2016年科技计划备…
  • [01-07]关于开展2015年度深圳市市…
  • [11-18]关于做好加工贸易企业身份认证…
更多>>

协会会刊

  • [2013-01-23]深圳市加工贸易发展的历程…
  • [2013-01-15]深圳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专题
  • [2012-12-05]加贸协会2012年工作总结
  • [2012-06-08]深圳市加工贸易企业协会成…
  • [2012-06-08]深圳加工贸易现状和发展趋势
  • [2012-03-22]许勤市长在全市促进经贸稳…
  • [2012-03-15]广东省支持外经贸企业转型…
  • [2011-11-22]2011年第拾期简讯
  • [2011-10-19]2011年第玖期简讯
  • [2011-09-08]2011年第捌期简讯
首页 >> 政府政策 >> 税务

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2-05-02 00:00:00 点击量:312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有关规定,现就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上一纳税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资产和从业人数标准,实行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以下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6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9行“实际利润总额”与15%的乘积,暂填入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内。

  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的计算标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第二条规定执行。

  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核实后,认定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得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填报纳税申报表。

  四、纳税年度终了后,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企业纳税年度是否符合上述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不符合规定条件、已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计算减免企业所得税预缴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分享到:
网站首页 | 协会简介 | 协会结构 | 协会宗旨 | 协会动态 | 政府政策 | 服务范围 | 会费标准
深圳市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石厦北六街2号天健阳光华苑B栋2E 
电话:(0755)82966797/(0755)82966719 传真:(0755)82966720/(0755)82966721
电子邮件:oemchina@163.com
版权所有:深圳市加工贸易企业协会
粤ICP备1207261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