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税大力落实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免税收入499.22亿元
发布日期:2012-08-28 00:00:00 点击量:3175
来源:深圳市国税局
“深圳国税局企业所得税亏损面居高不下的局面,从2010年开始得到显著改观,其中2010年亏损面比2009年下降将近一半,而2011年亏损面更是创历史新低。” 8月24日,深圳市国税局副局长杨德华欣喜地向记者介绍,由于亏损面大幅度下降,汇算清缴工作质效显著提高,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实现了稳步增长。2011年,深圳市国税局全年实现企业所得税收入403.03亿元,同比增长29.4%,首次突破400亿元大关。今年1至7月,累计实现企业所得税收入344.21亿元,同比增长6.1%。
记从深圳市国税局获悉:在最近结束的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深圳市国税局降低亏损面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参加汇算清缴的纳税人亏损面创历史新低。据统计,不含核定征收户数的亏损面为25.73%,比2010年度下降了7.07个百分点;含核定征收户数的亏损面为20.71%,比2010年度下降了4.72个百分点。上述两种亏损面的比例,比2010年度全国相应比例低7.16个和4.75个百分点。
据介绍,今年全市共有234845户企业参加汇算清缴,比上年增加40281户。其中,盈利企业148525户,占参汇企业总数的63.24%,亏损企业48630户,占20.71%。参加汇算清缴的盈利企业共计取得营业收入24511.77亿元,比上一年增加4941.38亿元,实现利润合计2019.38亿元,比上一年增加139.88亿元,应补企业所得税85.89亿元,比上一年增加5.53亿元。
据分析,汇缴结果反映出深圳企业呈现三个方面特点:一是重点税源企业贡献较大,实际应纳所得税额367.38亿元,占总实际应纳所得税额88.35%。二是税源行业集中度高,金融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为255.77亿元,占总实际应纳所得税额61.51%。三是盈利企业数量持续增长,2011年度盈利企业148,525户,比2010年度增加32,195户,增长27.68%,盈利面为63.24%。
汇算清缴结果还显示,深圳市国税局落实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分项目来看,免税收入为499.22亿元,比2010年度同期增加1.81亿元;加计扣除额合计69.77亿元,比2010年度增加19.42亿元;减免所得额合计13.30亿元,比2010年度增加10.99 亿元。
“2010年以前深圳国税局企业所得税亏损面,一直都处于居高不下的态势,成为困扰企业所得税征管的难点。”深圳市国税局所得税处罗新辉处长分析说,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二:一方面是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企业普遍利润下滑;另一方面是由于部分企业对所得税政策法规的理解不够深入细致,或者税法遵从度较低,存在隐瞒收入、多列支出的情况。
为了帮助纳税人如实合法申报,有效降低企业亏损面,2010年以来,深圳国税局采取积极措施,加强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工作力度,如发放各类所得税辅导手册,举办各种专题讲座等,着重对收入确认、税前扣除、纳税调整、申报表填列等内容进行了浅显易懂的说明,有效增强了纳税人自行申报的能力,切实提高了申报质量。
深圳国税局大力开展汇算清缴前约谈工作,主要约谈对象是汇缴年度第4季度申报微亏的企业、新办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率异常企业及连续两年零申报的核定征收企业、亏损额超过1000万元的巨亏企业、年报中涉及重点涉税项目等,要求上述企业在申报前先到管理科进行辅导申报。不断完善约谈工作方式、方法,灵活运用集体约谈、小批量约谈、个别约谈等手段。同时有针对性地调整约谈内容,不断加强约谈工作管理,特别是高度重视约谈的跟踪落实工作,持续规范纳税人申报行为。通过约谈有效地提升了申报质量,促进了如期申报率的提高和亏损面的降低。以宝安区局为例,2010年第4季度申报预亏企业的企业31536户,其中预亏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微亏企业23862户,占预亏户数75.90%,因此该局以微亏企业为突破口,结合实际需要确定微亏企业范围,积极开展汇缴前约谈。在约谈前充分了解对象企业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约谈内容,充分运用各种约谈手段,加强过程管理,注重约谈后跟踪,既要起到纳税辅导的作用,又要真正提高申报质量。经过努力,亏损企业户数减少了60%,增加应纳所得税额17290万元。
“强化核定征收、规范中小企业所得税管理,以及深入开展专项纳税评估是降低亏损面的两个有效措施。”深圳市国税局副局长杨德华告诉记者,该局根据总局关于核定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实施了相应的管理措施,重新明确了适用范围,规范了鉴定流程、完善了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核定征收企业的监控,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核定征收管理。同时,持续开展了评估对象为连续亏损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以及技术转让所得项目的企业所得税专项纳税评估工作,大力推进预评估工作,即在汇算清缴结束前,对已汇算清缴的企业,特别是微亏企业,进行纳税评估。如龙岗区局对将近4500户企业进行预评估,对无法排除合理疑点的企业,在案头审核、法人约谈程序后对其进行全面、认真和细致的评估工作,在辖区企业中形成税务机关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征管工作的严谨氛围,使特定企业和不特定的多数企业打消侥幸心理,实现对企业所得税违法行为的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目的。龙岗区局通过此项工作,使其中约90%的企业2010年度转变为正申报,增加应纳税所得额7.65亿元。
降低亏损面工作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税法遵从度,如实申报纳税,维护正常税收秩序,促进税负公平。据深圳市国税局最新统计,2011年,深圳市国税局全年实现企业所得税收入403.03亿元,同比增长29.4%,首次突破400亿元大关。今年1至7月,累计实现企业所得税收入344.21亿元,同比增长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