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台267项产品进入零关税阶段
发布日期:2013-01-04 00:00:00 点击量:2653
来源:深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按照《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规定,2013年1月1日,大陆及台湾早期收获清单产品将启动第三阶段的降税。至此,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进入最后阶段,其中台方对大陆清单中的267项产品将全部获得零关税。
2013年为ECFA早期收获计划的第三阶段。这一阶段的降税主要在进口协议税率(2009年)大于7.5%的早期收获产品中进行,共有14项。包括石化、纺织等四类产品中的汽车橡胶轮胎,染色棉布,滚针轴承,声频扩大器,彩色监视器等。而在关税减免产品范围最大的2012年,深圳检验检疫局为深圳地区企业签发ECFA原产地证书约1100份,同比增长182%;签证产品种类同比增加60多种,签证金额同比增长133%,为企业获得关税减免约157万美元。
据统计,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助推下,台湾已成为深圳的十大贸易伙伴之一,跃居深圳出口市场前十位。为此,深圳检验检疫局提醒企业继续用好原产地优惠政策,拓展国外市场。该局将继续为深圳企业办理ECFA 原产地证书提供便利,完善服务措施,简化签证手续,兑现当日申请当日签证的服务承诺,帮助企业充分运用优惠政策,促进深圳企业对台贸易的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