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一类企业和四类企业名单
发布日期:2015-03-30 00:00:00 点击量:438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号)的规定,现公布管理类别为一类、四类的生产企业名单(详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
管理类别为二类、三类的生产企业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免抵退税审核科室查询本企业的管理类别。
出口企业对管理类别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主管税务机关免抵退税审核科室申请复评。
附件:深圳市生产企业一类企业、四类企业名单.xls